【海河观察】@天开园企业:一大波利好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4-08-02 09:04:30 | 来源:天津发布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回首刚刚过去的7月,天开园迎来新的重大发展契机,一大波“利好”消息接踵而至,助推创新创业进一步蓬勃发展。

天开园背靠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富集充沛的高校科研资源,背靠天津深厚的产业基础和科技成果转化条件优势,开园一年多时间,创新之花“天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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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天津视察指导,要求天津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勇争先、善作为,强调“要坚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一起抓,加强科创园区建设”。这既是对天津发展提出的殷切期望,也是党中央赋予天津的重大政治任务。

回首刚刚过去的7月,天开园迎来新的重大发展契机,一大波“利好”消息接踵而至,助推创新创业进一步蓬勃发展。

7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天津调研期间,来到天开高教科创园核心区,听取科创园建设运营介绍,与科研人员、科技金融机构和创业公司负责人交流,了解打造科创服务生态、成果研发转化等情况。7月初,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走进天开高教科创园,调研科技金融服务等情况,与创投机构、科创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的重要时间节点,两位中央领导人来到天津,走进集成“产学研”“改革与创新”“科技与金融”等多重元素的天开园,带来的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天津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关怀厚爱和悉心指导,为天开园进一步加快发展增添了决心和动力。

整个7月,从天开园拓园到科技金融加持,从产业赛道拓展到地方立法保驾护航,给天开园以新的支撑、新的机遇,让入园企业和社会各界对天开园未来发展充满新的期待。

扩容“朋友圈”,开辟新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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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来,天开园高标准起步、高质量运行,发展成效不断彰显。今年5月,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这一升级版政策,支持范围更广、力度更大、精准度更高。目前,天开园已吸引2000余家科创企业落地。今年,平均每天就有4家科技型企业注册。

与此同时,结合园区发展现实需要,天开园“一核两翼多点”的发展“版图”也在刷新。

7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中国民航大学科技园及其周边区域纳入天开高教科创园“一核两翼多点”空间发展布局的批复公开发布。这是今年2月,市政府批复同意将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纳入天开园之后的又一次空间拓展和容量“加仓”。

不仅仅是面积扩容,《批复》指出,按照天开高教科创园总体空间发展布局和功能定位,推动中国民航大学及其科技园聚焦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开辟产业新赛道,打造区域发展新引擎,实现东丽区与天开高教科创园双向赋能、联动发展。

作为前沿技术催生的新增长引擎,低空经济正日益成为我国聚力发展的产业新赛道。此次天开园园区拓展,是一次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建群”“加好友”。

7月17日,天津市低空经济产业联盟成立大会在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举行。低空经济产业联盟共有中国民航大学等108家成员单位。该联盟的成立,旨在搭建一个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的产业合作交流平台,充分吸引高校、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优势资源共建共享共赢,共同推动天津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金融活水,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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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之花,最渴望金融活水的浇灌;投资科创,就是在投资未来。

据统计,2024年,天开园企业意向融资额10亿元,今年上半年已完成投融资额9.15亿元。开园一年多时间,已有7家银行在此设立科创特色机构,113家金融机构与天开园签约,总规模超77亿元的11只基金在此设立。

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出重磅信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一揽子层次高、范围广、含金量足、针对性强的支持措施。这是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获批以来,国家层面出台的首个支持天津发展的综合性金融政策。

《意见》专门提到,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与金融科技赋能,增强创新驱动力。提出了5项举措:健全科技金融组织体系,完善科技金融产品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推进金融科技赋能发展,加强科技金融政策引领和监测评估。其中包含一系列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支持政策,比如:支持金融机构完善科技型企业信贷服务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培育天使投资人。支持天津参与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落户,吸引投资周期长、资金体量大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落户天津。

当日,天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推动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共推出四方面18条新举措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

在着力发展科技金融方面,给出了“真金白银”:促进金融赋能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产业—金融”新循环试点,在天开园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向其适当下放业务审批和产品创新权限。加大服务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力度,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天开园科技型企业、本市非上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条重点产业链企业,且投资期限达2年以上的,按照其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投资项目奖励最高100万元,每家基金管理人每年累计获得奖励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债券承销商或者承销商分公司服务本市企业发行科技债券(包括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和科创票据),对承销科技债券规模排名全市前五的,按照实际承销额的万分之一给予奖励,每家金融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这些不仅对天开园和园内科创企业是重大“利好”,更是对全市向科技创新要动力的强力支撑!

为天开园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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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下午,随着一声“通过”,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庄严宣布,《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全票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明确了天开园建设发展的原则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和各方职责等。《条例》是一部具有选题原创性、制度创新性、经验固化性的立法。“创新”是最大的亮点。

“《条例》明确,鼓励在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发展过程中勇于改革探索、敢于承担风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尽职免责作出细化规定。”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介绍。

“改革”是《条例》的一个关键词。《条例》聚焦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努力实现重点突破。比如,针对大量存量科技成果不能转化,而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无力承接高额专利转让费用的这一突出问题,《条例》规定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将专利进行阶段性免费许可,探索先试用、后付费等方式,面向天开园企业转化,促进存量专利加快转化。

同时,深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支持天开园在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成果转化激励等方面改革创新,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我们将着力打造聚集各类服务资源的集约高效服务体系。”市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天开园管委会主任朱玉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融合科创服务资源,强化金融服务支撑,提升知识服务质效,构建商务服务矩阵。

“下一步,我们将优化成果转化机制,推动落实《条例》中‘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等条款,与成果转化创新改革18条和天开园2.0版支持政策形成合力,一体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朱玉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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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源的聚焦,是在向坚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一起抓聚焦、向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聚焦、向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

一个月时间里,天开园便迎来这么多重大“利好”。未来的天开园更加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