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三个区荣获国家级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称号
记者获悉,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认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2号),天津市组织推荐的河东区、西青区、滨海新区3个区,被自然资源部认定获评为2023—2025年度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其中,河东区曾是近代中国工业的发源地,在全市工业战略东移的背景下,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提出“金创河东·津韵家园”功能定位,以改革促转型,加快楼宇新旧动能转换,通过培育打造“金”字招牌,海河东岸新经济新业态聚集初步显现,河东区未来将进一步瞄准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加快创新转型示范区、城市更新实践区、直沽文化繁荣区、宜居宜业承载区建设。西青区曾荣获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称号,2021年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荣获国务院办公厅奖励通报,多年来始终保持高点站位,扎实推进,逐渐形成了规划引领“控”地、高效配置“聚”地、提高效率“优”地、拓展动能“活”地、共同责任“管”地的特色模式,西青区未来将持续高扬节约集约利用旗帜,继续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和利用质量,以较少的资源消耗支撑更高层次、更优质量的发展。滨海新区自然资源丰富,单位岸线海洋生产总值全国领先,其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片区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在全国率先出台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是我国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先行区”,美丽海洋建设稳步推进,滨海新区未来将优化海洋资源空间布局和利用结构,探索创新海洋资源节约集约新模式,提高单位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据了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旨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自然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河东区、西青区、滨海新区等3个区将按照既定的创新方向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细化安排,强化措施,继续深入推进示范工作,并通过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津云新闻记者田巧梅 通讯员焦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