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乡村更美、更宜居、更幸福 天津加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0月26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天津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情况进行发布。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推进机制、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可以概括为“139”行动,即明确“一个目标”、健全“三个体系”、实施“九大工程”。
“一个目标”是指到2025年,本市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宜居、美丽的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布局优化、承载力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形成;保障基本、质效优良、城乡均等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个体系”分别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九大工程”包括:村庄建设发展提升工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智毅说:“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二十大,科学谋划了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这对我们开展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营造我市乡村建设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加快推进我市乡村建设行动落地落实。”
新闻发布会上,市农业农村委主任金汇江介绍了《实施方案》的推进机制、支持政策和组织保障。本市将通过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实施项目化清单管理,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创新金融服务,引导社会参与,强化用地保障和人才技术支撑等,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取得成效。
“《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市乡村建设行动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是我们抓实抓细这项工作的重要依据。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拼搏进取,担当作为,统筹推进各项保障措施落地落实,确保我市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有序实施,实现良好开局。”金汇江说。